1、綠化前物料要求
所用材料,除符合圖紙的要求外,尚須符合下列規定:綠化土方應符合規定,且不含有鹽、堿及垃圾等對植物生長有害的物質。用于植物生長和養護的水,應不含有任何有害植物生長的酸、堿、鹽等物質。
2、綠化土地的平整、耕翻
雜草、雜物的清理,為避免草坪建成后雜草生長而影響草坪純度和景觀效果,植草前消滅雜草。同時,將瓦塊、石礫、建筑垃圾及雜物全部清出場地外。整平、施肥及耕翻在清理了雜草、雜物及壓實后的地面應進行鏟高填低的平整。平整后撒施基肥。施肥后應進行1次約30cm深的耕翻,使肥與土充分混勻,做到肥土相融,起到既提高土壤養分,又使土壤疏松、通氣良好的作用。
3、綠化施工要求
道路兩側邊坡和沿線空地等道路用地,應按圖紙要求規定種植植物,保護環境,美化路容。栽植苗木要規整,直線路段要求樹干成一直線,個別樹干如有彎曲,要將彎曲部位朝向路線方向,行列樹要求樹干通直。一般在彎道外側栽植喬木,彎道內側為了不影響行車視距,只宜栽植低矮的灌木及花、草。
在平交道口、丁字路口綠化時,符合道路停車視距的規定。
4、植樹密度及株行距應符合圖紙規定。如無規定時,采用速生樹種綠化道路時,一般株距6m,行距2m,慢生樹種單行栽植。